新泰市新汶辦事處張莊原通防廠門崗、原通防廠辦公室、原通防廠變電所3處資產3年使用權
圍觀數:489 我要報名轉讓底價: 8.64685萬元/年 | |
項目編號:SWZC250318 | 保證金: 2.6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轉讓方: 新汶礦業集團物資供銷有限責任公司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4-30至2025-05-16 | 競價開始時間:2025-04-30 08:00:00 | 連續報價開始時間:2025-05-19 10:00:00 |
數量: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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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WZC250318 | 監測編號 | GR2025SD1000875 |
標的名稱 | 新泰市新汶辦事處張莊原通防廠門崗、原通防廠辦公室、原通防廠變電所3處資產3年使用權 | 轉讓底價 | 8.64685萬元/年 |
掛牌日期 | 2025-04-3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5-16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山東中天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基準日 | 2024-10-08 |
評估結果(萬元) | 8.64685 | 備案單位 | 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
地址 | 出租面積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
詳細信息 |
1、出租標的位于新泰市新汶辦事處張莊,出租面積1328平方米,整體出租,不予拆分,出租用途辦公。 2、項目成交價格為含稅價,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支付租金等相關費用后,由出租方按照5%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如國家出臺新政策對增值稅率進行了調整,則增值稅稅額對應調整。 3、此次租賃租期為三年,租賃合同一年一簽,租賃期限在產權中心在出具掛牌結果通知單后,承租方按照與出租方約定的時間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此次租賃租金僅為房屋租賃費,不包含房屋物業管理、房屋設施設備管理、消防、安全、維修保養等費用,且出租方不提供相關物業管理、設備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維修保養服務,須承租方自行處理。 4、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私自轉租,不得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不得私自裝修、改造,不得私自建設房屋建筑物,一經發現,應當無條件拆除或租期結束后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5、如因政府或出租方規劃需使用或收回租賃資產時,出租方可單方面無條件終止租賃合同。 6、標的資產目前處于租賃狀態,目前出租方已按照相關程序通知現承租方此次對外公開出租事宜。本項目成交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原承租人租賃合同自動終止。 |
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4-30 |
掛牌公告期 | 10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延牌規則 |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征集到的意向受讓方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2)個周期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首季度租金通過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結算,由山東產權交易中心負責支付給出租方,后續租金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否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出租標的位于新泰市新汶辦事處張莊,出租面積1328平方米,整體出租,不予拆分,出租用途辦公。 2、項目成交價格為含稅價,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支付租金等相關費用后,由出租方按照5%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如國家出臺新政策對增值稅率進行了調整,則增值稅稅額對應調整。 3、此次租賃租期為三年,租賃合同一年一簽,租賃期限在產權中心在出具掛牌結果通知單后,承租方按照與出租方約定的時間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此次租賃租金僅為房屋租賃費,不包含房屋物業管理、房屋設施設備管理、消防、安全、維修保養等費用,且出租方不提供相關物業管理、設備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維修保養服務,須承租方自行處理。 4、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私自轉租,不得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不得私自裝修、改造,不得私自建設房屋建筑物,一經發現,應當無條件拆除或租期結束后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5、如因政府或出租方規劃需使用或收回租賃資產時,出租方可單方面無條件終止租賃合同。 6、標的資產目前處于租賃狀態,目前出租方已按照相關程序通知現承租方此次對外公開出租事宜。本項目成交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原承租人租賃合同自動終止。 7、行使優先權的承租方須在掛牌期間向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交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全程參與該項目競價活動,并按《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優先購買權行使操作規則》中的即時行權方式行使優先購買權,上述程序作為現承租方參與該項目行使優先權同等條件的程序條件,若現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視為放棄承租。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資產出租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承租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為由退還出租標的,否則視為違約。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并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同意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七個工作日內將首季度租金劃轉至出租方。剩余租金由承租方按季度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同意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七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指定賬戶支付2.60萬元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租期內如承租方存在違約行為,經出租方或上級主管部門警告而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并無條件收回標的且不承擔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債務及法律責任。租期屆滿,經出租方驗收出租標的完好、所有設備設施齊全,承租方沒有單方違約,及時繳納相關費用,則無息全額退回履約保證金。如出租標的設備設施有損失,則承租方應照價賠償。出租方收到上述履約保證金后向承租人開具相應金額的收據。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可整體轉租,不得將承租房屋部分轉租或用其他任何方式交與第三方使用或與他人共同使用。 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若對租賃房屋進行再裝修,需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但不得增建、改建、擴建,不得破壞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需自行到標的所在地住建委辦理裝修改造開工手續。按照規定辦理施工、安監、消防等行政審批手續,并接受行政機關監督和管理。承租方對承租房屋的裝飾裝修工程應當完全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的裝修規范。房屋正式投入使用前,裝修方案需通過消防驗收,并將裝修裝潢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一并交出租方。房屋租賃期滿或終止時,承租方投入的裝修、裝潢歸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交還房屋時不得提任何補償要求。 6、意向承租方須承諾,逾期未支付租金、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轉租分租進行裝修改造或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等,均屬違約行為,租期內如存在違約行為,經出租方警告后,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交納的房屋租賃履約保證金并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出租標的,且不負責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債務及法律責任。承租方違反約定使用或裝修房屋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需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按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 7、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同時簽訂《房屋租賃安全協議》。 8、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行負責租賃期間租賃房屋的日常維護管理,保護各項設施、設備免遭損壞,承擔物業、維修及水電暖、網絡、通訊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9、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遷、土地儲備、集體經濟組織自主騰退、責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無條件配合騰退。 10、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根據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國有企業租賃業務收費標準》文件中的收費比例交納服務費。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交易機構審核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為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租。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2.6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出租方基本情況
出租方名稱 | 新汶礦業集團物資供銷有限責任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山東新泰新汶辦事處 | ||
法定代表人 | 孫立民 | 注冊資本 | 361222300元人民幣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內部決策情況 |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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