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縣城區(qū)金泉廣場B區(qū)小商品城286戶(實際為 283戶)房產
圍觀數(shù):493 我要報名轉讓底價: 4,365.136793萬元 | |
項目編號:SSZC250029 | 保證金: 430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委托方: 濟寧市宏興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3-27至2025-04-24 | 競價開始時間:2025-03-27 08:00:00 | 連續(xù)報價開始時間:2025-04-25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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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SZC250029 | 監(jiān)測編號 | |
標的名稱 | 泗水縣城區(qū)金泉廣場B區(qū)小商品城286戶(實際為 283戶)房產 | 轉讓底價 | 4,365.136793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5-03-27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4-24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山東仁誠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基準日 | 2024-10-16 |
評估結果(萬元) | 4,365.136793 | 備案單位 | |
其它資產具體信息 | |||
詳細信息 |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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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3-27 |
掛牌公告期 | 20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 價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掛牌結果通知單》出具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剩余的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費用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
優(yōu)先權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 是 (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物概況: 濟寧市宏興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誠分公司名下:不動產權證號:201301367,證載:泗水縣城區(qū)金泉廣場B區(qū)小商品城286戶,建筑面積13048.91m2, 實際情況為泗水縣城區(qū)金泉廣場B區(qū)小商品城283戶,建筑面積12889.82m2, 其他3戶159.09m2已經出售,土地使用權面積4500m2,用途:商業(yè)服務,結構為鋼混結構,該房產為共4層,1層建筑面積為1547.25m2,2層建筑面積為3113.13m2,3層建筑面積為3998.05m2,4層建筑面積為 4231.39m2,外墻為部分玻璃幕墻、部分大理石墻面,室內鋪設瓷磚,部分吊頂,有2部扶手電梯,中央空調。現(xiàn)處于閑置狀態(tài),維護狀況較差。 詳情魯仁資評字[2025]第1012號 2、標的以現(xiàn)狀進行處置,其外觀、結構、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移交時的現(xiàn)狀為準。委托方對房屋外觀、質量問題、結構調整、固定裝修損壞、房地產面積差異等不作擔保。委托方及本中心不承擔本標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證,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拍賣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如有房屋結構與發(fā)證時發(fā)生改變的,由受讓方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了解能否辦理過戶手續(xù);須修復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3、委托方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標的現(xiàn)狀的法律依據(jù)和標的移交的憑據(jù)。評估報告和明細表對標的的描述為評估時標的情況,請競買人務必實地看樣考察,自行確認相關標的的完整性及有無滅失等情況,標的以現(xiàn)狀為準。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 4、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受限的情形,具體以在相關部門登記的資產權屬狀態(tài)為準,受讓方須自行查詢。解除抵押、查封手續(xù)需要一定時間,標的相關權證原件無法取得或存在擔保物權的,辦理標的權屬變更登記時需辦理登報注銷手續(xù)或注銷他項權證,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時間會延長。 5、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委托方不承擔本標的瑕疵保證。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并到相應職能部門(如不動產登記中心、國土資源局、規(guī)劃局等)了解咨詢;未查看標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6、聯(lián)系人:夏經理, 聯(lián)系電話:19853163353。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本項目《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以及無法辦理相關轉讓登記等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辦理標的過戶登記手續(xù)。標的過戶程序,請競買人自行向落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咨詢。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無需委托方向其提供標的銷售發(fā)票,辦理不動產過戶登記手續(xù)時,所產生的轉讓雙方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營業(yè)稅及其附加、印花稅、契稅等)均由買受人承擔,如需提交購買發(fā)票,委托方可協(xié)助其代開發(fā)票,但代開發(fā)票需繳納的所有稅費均由買受人承擔。可能存在的物業(yè)費、水、電等欠費及其他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稅、費等有關問題由受讓方承擔并自行向有關部門了解確認。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承擔標的可能存在的無法進行權屬過戶的風險和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標的以現(xiàn)狀進行轉讓和交割,標的存在糾紛或需要恢復原狀,由受讓方自行解決。涉及違法、違章部分,由受讓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行政法規(guī)的處理。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照標的資產現(xiàn)有狀況進行交割;如公告及評估報告明細與標的實物現(xiàn)狀不一致的,以交割時現(xiàn)場實物為準,受讓方不得就由此產生的損失和風險向委托方及產權中心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主張,標的競得之日起標的發(fā)生的價值變動、滅失風險、損失及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要求交納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項目成交后,受讓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無息退回。受讓方未遵守上述承諾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費用或放棄受讓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報價周期內若無競買人響應底價,則項目不成交,所有競買人交納的保證金無息退回。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其他費用后,同意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劃款申請文書后,將相關款項劃轉至委托方指定賬戶。 8、本項目由最終受讓方承擔交易費用,交易費用按照項目最終成交金額1%交納。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受讓。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wǎng)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guī)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430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委托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費用。 |
委托方基本情況
委托方名稱 | 濟寧市宏興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 | |||
委托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冊資本 | *** | |
企業(yè)類型 | 其他 | |||
內部決策情況 | 其他類型 | 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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